交通赔偿案件

2023-06-30 10:20:29 作者:蔡金盛
本案涉及违约及侵权赔偿。原告选择以侵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将汽车司机、车主、铁路部门、执法道口当地政府等列为被告。四被告是否应负全部责任?

原告:张新平。

原告:史文。

被告人:赵某功。

被告人:戴先艳(车主,赵某公的妻子)。

被告: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分局。

被告:淮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原告张兴平、施兴文诉称:1999年8月17日上午9时许,原告张兴平与其丈夫施兴、女儿施兴文共同乘坐被告人赵兴功驾驶的安徽F80xxx红色长安奥拓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出租车去城里做生意。车开至春秋巷南投福嘉线37km+171m路口时,路口无人看守,因路口附近建筑物遮挡视线,被告人赵克功未能在路口前停车。超车时停车并让路标志。及时停车,导致安徽F80xxx出租车与西向东行驶的火车相撞,出租车被火车推拉187米,致使原告身体受伤。经医院诊断:石倩文左眼睑、额面部复合体损伤。医院诊断及法医鉴定:张丽萍“脑干损伤”、“脑挫裂伤”、“颅底骨折”、“头部及四肢多处挫伤”、“眼球运动N伤”。张丽萍车祸身亡。伤势严重脑外伤,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按照交通事故伤员伤残程度评定标准,属于一级伤残,综上所述,本次事故的发生,被告人赵某某承担主要责任车主代表xyan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蚌埠铁路分公司和象山区人民政府对铁路道口管理疏忽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并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278490.54元.

被告人赵某功、戴先艳辩称:(一)路口建筑物遮挡视线,看不到路口标志,也听不到汽笛声。 (二)蚌埠铁路分局、象山区人民政府负全部责任。 (3) 赵某公与戴先妍为夫妻,汽车为共同财产。

被告蚌埠铁路分公司辩称:司机赵某工3次未停车、看、过、跳道口,造成事故。赵某功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人戴来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象山区人民政府辩称:(一)两原告与被告赵某某、戴来某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赵某某负有将旅客运送至目的地的义务。代xyan要求赔偿,象山区人民政府与本案无关。 (二)道口设立未通知象山区人民政府,象山区人民政府不负责道口管理的。

蚌埠铁路运输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9年8月17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驾驶一辆安徽F80xxx红色长安奥拓出租车,搭载乘客张某平、施某文前往淮北市公干。线路37km+171m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管理条例》关于车辆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有关规定,必须停车注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当被告人赵克功听到接近4234次时火车呼啸而过,它并没有停下来躲避。结果,出租车被西向东行驶的4234次列车撞到,沿铁路被推出180多米,造成张平、施文受伤。随后,张新平、施新文被送往淮北矿务局矿工总医院(简称矿工医院)、淮北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日上午,蚌埠铁路公安处淮北公安派出所(简称公安局)派员到场勘察,绘制铁路道口无人看守示意图,并采取火车与汽车相撞及37km+171m线路照片。守卫铁路道口标志的人合影留念。同日,派出所向证人丁再发、被告人赵某某询问了事发前后的情况。丁Xfa证实,当他听到火车鸣笛,看到火车驶近路口时,他挥手让出租车停下。被告人赵某功说:“车子快到路口时,听到火车的汽笛声,我就往东边看,没想到火车是从西边开过来的,等我发现的时候,太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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