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行时间和范围

2023-06-26 15:19:23 作者:蔡金盛
新京报讯据北京交通订阅号消息,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4月起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周六、周日因法定节假日调整工作的除外),区域高峰期交通管理措施继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一律停止行驶。周(0:00至24:00)根据车牌尾号。 ),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前款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行按车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在工作日的高峰时段。限行时间为7:00-20:00,五环范围内(不含五环)。

3、根据以上要求,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以行驶日为限。详情如下:

(一)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周一至周五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英文字母按0号管理,下同);

(二)2023年7月3日至10月1日,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周一至周五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4.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二)大客车、省际长途客车、客车、北京市B类牌照的出租车(不含出租汽车)、邮政专用车辆、持有市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的车辆、过境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城市单位公交车、校车;

(三)涂有统一标志、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和应急通信保障等专用作业车辆,殡仪馆殡仪车辆;

(5)石子头牌照车辆和临时准许进入的车辆;

(六)纯电动乘用车(以电动机驱动、以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源的乘用车)。

五、外省市机动车进京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保安局。

编辑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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