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定义与分类是什么

2023-05-18 10:16:18 作者:蔡金盛
一、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街道或者其他道路上行驶,造成或者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包括各种类型的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它们由发动机或电动机驱动。非机动车包括畜力车和自行车。道路是指道路、街道、胡同、胡同、广场、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场所。车行道是车用的,人行道是人用的。桥梁、隧道、渡口设施、与道路融为一体的作业道路升降机,一般作为道路附属设施列入“道路”。

根据交通事故的定义,下列情况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一)各种军用车辆在野战演习中(不在路上,或交通在路上但被切断时)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或军车碰撞。

(二)农机具、车辆在本单位劳动者在田间、院内作业或者往返作业区途中发生碾压致死、撞伤的。

(三)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内部发生的汽车、机械专用车事故。

(四)运动场上参加体育比赛的车辆发生事故。

(五)作为集体游行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虽然是道路、广场,但临时发生的踩踏、踩踏人员事故。

(六)利用交通自杀、撞车的。

(七)交通管理部门无权管理的机关、企业发生的车辆压死伤人事故。

二、交通事故分类

从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象来看,可分为车与车、车与行人、车与自行车、单独车、车与固定物碰撞、铁路道口事故等。车撞车事故是车与车的碰撞事故,包括正面碰撞、追撞、侧面碰撞和接触碰撞。车撞行人事故包括车辆在车行道或人行道上撞死或撞伤行人的事故,也包括车辆冲出道路撞死撞人的事故。车撞自行车事故包括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上碾压骑车人的事故。车辆个体事故包括翻车事故和坠桥坠河事故。车辆与固定物碰撞事故是指车辆与道路上的作业构筑物、路肩灯杆、交通标志杆、广告牌杆、建筑物、路边树木发生碰撞事故。铁路道口事故是指车辆或行人在铁路道口被列车撞死或撞伤的事故。

根据违反交通规则的对象,可分为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和行人事故三种。机动车事故是指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单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摩托车、机动车与自行车、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火车六种情况。非机动车事故主要是指自行车事故,是指因骑车人疏忽或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包括单车、自行车与机动车、自行车与自行车、自行车与其他非机动车、自行车与其他非机动车等。行人、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火车等七种情况。行人事故是指因行人疏忽或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包括对行人负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碾压、撞死行人的事故,也包括火车撞死、撞伤的事故人们在铁路道口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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