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逃逸保险理赔是怎样的程序

2023-05-09 14:55:15 作者:蔡金盛
我们知道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车,为自己购买保障,都给自己的车投了保险。那么汽车在理赔之前发生了哪些事故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专门分享一下小意外险理赔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小事故逃生险理赔?

首先,肇事逃逸不属于法定免责范围。对于保险人的法定排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列举了第二十二条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盗窃机动车四种情形。事故原因及被保险人在抢劫过程中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发生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金,但仍有垫付救助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被害人追偿。肇事逃逸不属于本条所列情形之一,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其次,肇事逃逸不在约定免责范围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10条规定在几种情况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但肇事逃逸不在本条款范围内,因此保险人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免赔。

第三,保险公司通常在抗辩中援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赔。救助基金有先行垫付被害人部分费用的义务,但既没有规定保险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也没有规定被保险人丧失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因此,即使发生肇事逃逸,也不能免除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将第24条连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的其他规定通读,也可得出上述结论。法律法规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目的是在交强险不能提供充分、及时的救助时,为受害人提供补救措施。根据该条规定,交强险不足以补偿或者垫付被害人的丧葬费、救助费时,社会救助基金有垫付的法定义务;社会救助基金有先行缴纳的义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之所以将机动车事故逃逸列为社会救助金先行支付的情形之一,是为了避免肇事逃逸责任人无法及时到位,受害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决定。立法的目的是使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得到及时的治疗,而不是免除保险人的责任。本案中,陈某虽然在出事后逃脱,但投案自首,并及时通知了张某。因此,社会保险基金垫付的合法情形已经不复存在,陈某应及时履行赔偿或垫付义务。

综上所述,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违背了社会良好风俗习惯。他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但是,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保险人可以免除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交强险诉讼纠纷合同也未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虽然很多车都交了交强险,但在车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生效。一旦车主发生肇事逃逸的恶劣事故,保险公司有义务不予赔偿。当然,有时如果出事车主没有支付能力,而受害人继续拥有大量资金,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垫付当期赔付。请注意,这是预付款。也就是说,这笔钱还是应该由肇事司机支付。那么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出事车主索赔。看到这里,大家已经明白了为什么逃跑被抓到之后,再去想逃跑保险公司还能不能赔是没有意义的。大家能做的就是,一旦发生意外,第一时间报警、报案、联系医护人员。同时将现场情况告知投保的保险公司,他们会迅速派专人处理。这绝对比在现场匆匆忙忙好,也比逃避车流好。同时大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现场,还有自己和对方车内的财物。避免二次损失。

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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