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指标审核通过

2023-05-08 09:59:23 作者:蔡金盛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新能源乘用车是指纯电动驱动的乘用车。

北京新能源指数申报条件

符合个人申请分配普通客车的条件,即:

1、住所在本市;

2、本人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

3.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4.名下没有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个人不得同时申请普通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的配置配额。

指数申请切换

普通乘用车配置指标申请处于获批状态的,可直接转为新能源乘用车配置指标申请;处于剩余申请状态的,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指标类型选择新能源乘用车指标。

指数申请切换:申请状态为“已通过”的申请者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指标配置功能区“申请表”上方的指标类型切换按钮,切换指标类型(抽签9 月至26 日不可切换)。

配置方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直接分配指标。当年的目标名额用完后,剩余的申请将等到下一年优先分配。确定等待时间顺序的规则如下:

1、新申请并获批的,按申请时间计算等待顺序;

[例:申请人于2015年12月7日22:16:42:844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申请获批,则等待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

2、重新申请并通过审核的,按照重新申请时间计算轮候顺序。重新申请的情况包括:中签弃号后重新申请、取消未确认延期后重新申请、因申请人原因未通过审核的重新申请、申请人自愿取消并重新提交申请;

[例如:申请人于2015年12月7日22:16:42:844递交申请,申请因故取消后于2016年1月07日16:22:37:106重新递交申请,在2016年1月25日审核通过,等待时间为:2016年01月07日16:22:37.106]

3. 新申请人或重新申请人资格审查未通过但通过审查的,按申请时间计算轮候顺序;

[例如:申请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未通过,2015年12月30日审核通过,则等待时间为:12月2015年07月07日22:16:42.844】

4.延期审核通过的,审核不通过但复审通过的,在审核通过的同时更改申请信息,再次通过审核的,等待订单的计算时间不变;

[例:申请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递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获批,2016年4月28日申请变更为获批状态, 2016年5月25日,再次申请通过,所以等待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5、由申请普通指标转为申请新能源指标的,按上次切换时间计算等待顺序。

[例:申请者于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毫秒从普通指标申请转为新能源指标申请,则等待时间为:12月07日22:16:42.84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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