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汇总表是根据什么编制的
记账凭证填制
1、收款凭证填制:
①凡涉及到增加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的金额,都必须填制收款凭证。
②收款凭证左上方的“借方科目”,应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右上方应填写凭证编号。
③收款凭证的编号一般按“现收×号”和“银收×号”分类(业务量多的企业),或“收字×号”分类(业务量少的企业)。
④“贷方科目”栏内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对应的总账(一级)科目及其所属的明细(二级)科目。
⑤“金额”栏内填写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数额。
⑥“记账符号”栏供记账员在根据收款凭证登记有关账簿以后做记号用,表示该项金额已经记入有关账户,避免重记或漏记。
2、付款凭证的填制:
①凡涉及到减少
现金或银行存款帐户的金额,都必须填制付款凭证。
②收款凭证左上方的“贷方科目”,应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右上方应填写凭证编号。
③收款凭证的编号一般按“现付×号”和“银付×号”分类(业务量多的企业),或“付字×号”分类(业务量少的企业)。
④“借方科目”栏内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对应的总账(一级)科目及其所属的明细(二级)科目。
⑤对于只涉及到“现金”或“银行存款”这两个账户的业务,如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银行等,只需填制付款凭证,不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
3、转账凭证的填制:
①凡不涉及到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或减少的业务,都必须填制转账凭证。
②转账业务没有固定的账户对应关系,因此要按“借方科目”或“贷方科目”分别填列有关总账(一级)科目和明细(二级)科目。
③借方科目的金额和贷方科目的金额都在同一行的“金额”栏内填列。
4、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
①汇总收款凭证的填制:
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别设置,并按贷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末,计算出汇总收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帐的借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贷方。
②汇总付款凭证的填制:
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并按借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末,计算出汇总付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帐的借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借方。
③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填制:
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账,如果工作量很大,可以先填制记账凭证汇总表,然后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再来登记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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