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开远光灯
以下是使用远光灯的注意事项:
正面会车时开远光灯:
1、瞬间致盲,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会对周围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下降。
2、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这时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
3、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
1.放慢速度:
晚上视线不好的时候,放慢车速比开远光灯更有助于安全。
2.尽可能少用远光灯:
现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丰富,车主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
3.必要时可以交替使用灯光:
远光灯可以和近光灯交替使用,当对面车道来车时应及时切换到近光灯。
4.经常检查你的照明状态:
当迎面驶来的汽车频繁开关车灯自行照明时,你应该检查一下自己是否无意中打开了远光灯。
5.雾天禁用远光灯:
此时由于空气透明度差,光线会在空气中形成漫反射效应,增加对来车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在靠近前车行驶时,禁止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大雾天气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发出信号。
机动车接近急弯、坡道顶部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超车或者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并鸣喇叭。
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难以移动的,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按照规定在车辆后方五十米至一百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还应打开示廓灯和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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