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车让人还是人让人车?哪个有“优先权”?

2023-04-23 14:02:24 作者:蔡金盛
俗话说,“方圆不能没有规则”。任何不遵守规则的事情都必然会遇到阻碍,尤其是像交通规则这样的“严格规则”。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遵守规则,估计用不了多久,街道就会异常拥堵,到处都是车祸,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运行。

既然规则如此重要,为什么我们不遵守呢?因为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虽然规则属于管理者,但也是人制定的,交通状况瞬息万变。当然,不可能一直按照“死规矩”来处理。比如遇到“中国式过马路”,大部队一起跑红。你不能开车,因为你是绿灯。但即便如此,在道路交通中人真的比车有优先权吗?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仅仅因为国内交通秩序混乱?今天就让师傅发现。

大多数情况下,车是合理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当行人穿过人行横道时,他们应该停下来让路。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应当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违反此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驾驶证记3分。

从法律角度来说,汽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无论是红灯还是绿灯,行人都应该礼让。毕竟相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交通参与者,机动车一直是强势的一方,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可能有些朋友会觉得这种违反交通法规也要照顾对方的政策明显有失偏颇,但不只是中国有这种规定。俄罗斯法律规定,在任何路段、任何交通条件下,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法国作为“世界上闯红灯最严重的国家”而存在。无论政府出台什么政策,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讲座都无济于事。人应该怎么冲还是怎么冲?就是这么任性!

但是师傅肯定不赞成这种闯红灯的行为,不仅不安全,还会给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对谁都不好!所以作为一个大国的人民,我们应该带头,在世界上起带头作用,教那些所谓的“文明人”怎么过马路。

即使机动车“滑稽”,行人也要守法。

管车有规矩,管人当然也有规矩,不然交通就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也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即使被法规“偏袒”,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也不能无所畏惧地随便穿。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部分,也要肩负起遵守交通秩序的责任,这是自己的责任,也是他人的责任。

行人闯红灯不再只是“口头警告”和罚款,那就严重了!

主摘要:

无论是车让人,还是人让人车,大家都遵守法律和底线,这既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的前提。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那么“车优先还是人优先”的话题就变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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