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行驶证一起丢失有什么后果

2023-04-13 15:40:25 作者:蔡金盛
驾驶证和行驶证一起丢失如果没有上路行驶,一般是没有什么后果,但如果上路行驶就会被罚款。需要注意,在驾驶证和行驶证丢失以后,如果没有及时补办,是不可以开车上路的,当然也不可以开着他人的车子上路,因为在驾驶证和行驶证丢失以后,如果开着车子上路行驶也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当然车子没有行驶证更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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