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外地车北京限行规定及处罚标准

2022-11-12 20:30:39 作者:蔡金盛
外国车牌

1.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主路、辅路及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必须遵守本市尾号限行,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区域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内道路3、二环路主路(全线)、长安街与延长线新兴桥(不含)、国茂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富友大街、北长街、南长街、人民大会堂西路、正义路等钱景街、伍肆街(北池子街至东皇城根北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街西支(西什库街至Xi安门街),禁止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的,必须办理进京证。

1.首次须到本市北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证;有效期需要延长的,可以到本市交通分局、大队办理5天入园证。进京证要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方。

2.首次申请进京通行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员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五)车辆符合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环保要求的证明。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必须提交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

一年最多12次,每次最多7天。

每辆车每年最多可办理12次进京证,每次进京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北京其他地方车辆限行处罚:

1.未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以内(不含)道路行驶的,视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3分。

二是取得进京通行证的其他省区市的小客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上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3分;高峰时段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视为‘违反交通限行规定’,罚款100元。

三。取得进京通行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货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视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3分。

四、本市货车、黄标车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黄标车,违反《通告》的规定,进入限行区域,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指示’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处罚,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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