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处罚标准2017交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饮酒:
驾驶饮酒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驾驶证。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八种严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如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资质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驾驶饮酒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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