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保险有哪几个

2022-11-03 16:14:20 作者:蔡金盛
汽车保险包括:

一、车损险:

1.碰撞、翻船、火灾、爆炸、外物倒塌、空中坠物、保险车辆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雨、龙卷风、暴雨、洪水等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予以赔偿。

2.不予赔偿的范围包括:自燃和不明原因的火灾;地震;直接供油,高温烘烤;涉水或浸水后未经必要处理启动车辆,导致发动机损坏;故意损坏;尚未取得合法驾驶证的人驾驶车辆发生危险等。

二、第三者责任险:

1.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被保险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如果司机未能遵守法律法规或醉酒,造成第三者伤害,保险公司将不负责索赔。

三、全车盗窃与救援:

1.保险车辆全车被盗、被抢、被劫,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确认满三个月未找到下落的;

2.被盗期间修理被保险车辆损坏或丢失的零部件和附件的合理费用。

四。仅玻璃破碎的风险:

1.前后挡风玻璃、车窗、车顶玻璃分别破碎的,保险人赔偿实际损失;2.对于车灯和后视镜的碎玻璃,或在车辆安装或维修过程中造成的碎玻璃,保险公司将不予以赔偿。

动词(verb的缩写)新设备损失保险:

1.发生车辆损失险规定的保险事故,直接损坏车上新设备的,保险人在附加险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2.如果新设备被盗或单独丢失,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不及物动词自燃保险:

1.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因车辆电器、电路、供油系统故障和货物本身着火燃烧,以及本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的车辆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抢救费用;

2.仅由自燃引起的电器、电路和供油系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七、车身划痕损失保险:

1.没有碰撞痕迹损失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2.体表自然老化、损坏或故意损坏。

八。家用轿车修理期间代步车费用保险:在双方约定的被保险车辆修理期间,被保险车辆因车辆损失需要进厂修理时发生的费用。

九、车上人员责任险:

1、发生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上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应按规定负责赔偿;

2.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打、自杀、犯罪行为等造成的伤亡,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0.无过失赔偿责任保险: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直接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已经向对方支付且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无效。

十一、不计免赔保险:

1、只有在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此险;

2、根据车辆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义务应增加的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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