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牌照安装规定

2022-11-03 16:14:48 作者:蔡金盛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

1、车牌安装要保证车牌无任何变形和穿孔,并基本垂直于地面,误差小于15度。

2.安装车牌时,每边应固定两个带有发证机关代码的车牌专用封口装置。

3.前部牌照必须安装在车身前下部的中间或右侧位置。

4.后牌照必须安装在车身后下前方的中间或左侧位置。

5.1992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各类机动车,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和号牌的尺寸规格进行设计制造,并设计制造相应的安装位置或号牌框。

6.大型货车、拖车必须在尾门上喷涂放大号的车牌,字体放大2.5倍,字体标准与车牌一致。

7.大型货车挂车应在一侧悬挂挂车号牌(半挂车主号牌),并喷涂放大号,发放行驶证。也就是主机和拖车不是同一个号牌。

新条款: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8.10的规定:车辆的前部和后部应安装适用的牌照,前部牌照应位于前部的中间或右侧,后部牌照应位于后部的中间或左侧。

(III)《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第7.1节的规定:

1.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中部或者右侧,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中部或者左侧,应当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识别;

2.号牌安装应无变形和遮盖,横平竖直,纵向夹角15;

3.除临时入境车辆号牌和临时行驶车辆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每侧应当安装至少两个统一的印有许可机关代码的号牌专用固定装置;

4.当牌照架用于辅助安装时,牌照架的内缘大于5毫米;远离机动车登记号码字符的边缘;

5.临时入境汽车号牌和临时行驶号牌应当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右侧,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应当随车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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