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

2022-11-03 16:14:47 作者:蔡金盛
汽车三包方式:修理、更换、退货。

1.如果汽车修理超过5天,车主有权驾驶备用汽车。

2、更换,同一故障5次以上可以换车。

3.发动机换两次不正常可以退货。

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或者汽车本身的质量问题,客户可以凭三包凭证到4s店免费维修,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汽车在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5次的,可以直接更换三包凭证。

新“三包”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包修、包换、包退”的相关条款中增加了“三包责任”的相关条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三包责任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和保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购车发票日期与家用汽车产品交付日期不一致的,从交付日期起算。

第十九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保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当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含工时费、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出具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主要零部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及发动机、变速器主要零部件。生产者应当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型号范围,型号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件。易磨损零件的类别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由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上明确标明。生产者明示的易损件种类和范围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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