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需要换几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应当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应当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机动车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第七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依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证。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挂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考试。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的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且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验。
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责任交通事故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检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考试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验证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状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和参加学习考试满12分后。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挂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驾驶人,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
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证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考试的,不得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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