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2022-10-20 11:40:25 作者:蔡金盛

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如下:

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个人)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本市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最近两年(含)在本市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以上,且每年居住9个月以上的居民、华侨和港澳台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非本市登记的名下乘用车,或者名下所有乘用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且被盗抢的。被登记为盗窃抢劫状态的,盗窃抢劫行为向公安机关备案满一年;

(四)名称未持有有效指标且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资格的;

(五)两年内没有逾期使用摇号获得的增量指标和阶梯指标。个体工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办理。车主在其名下仅拥有一辆出租小客车的,视为其名下无车;

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单位)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两年内未逾期使用摇号取得的增量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纳税状况正常。最近一年内(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止)实际向本市税务部门缴纳税款1万元以上;

(二)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数据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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