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审判程序 交通事故诉讼审批证据

2022-06-06 21:45:04 作者:lizhu

一、交通事故诉讼的审判程序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管辖。审判程序包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主要用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介绍如下:

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七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诉。

2.审判前的准备。本院将于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做好开庭前的必要准备。

3.法庭审判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前,核对诉讼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院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阅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出示所有证据。

7)对双方就赔偿争议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应当进行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答辩后互相答辩。

法庭辩论终结,待双方争议查证清楚,并经法庭调查后,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能够调解的,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如需延期,需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普通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上诉,一审判决不生效,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一经宣布或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这一判决,当事人不能再起诉或上诉。

二、交通事故诉讼认可证据

抢救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证明

1.抢救医院及县级以上医院抢救费用,医院医疗票据。

2 .医院治疗诊断证明、病历、转院证明、法医鉴定。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关于继续治疗的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品费用单据应附有治疗医院的处方。

损失工作日期的证明

1 .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和休息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息时间。但是,如果评定了伤残等级,伤残评定日期就是失去工作的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单位应当出具因交通事故减少收入证明。其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和补贴。奖金按交通事故发生时所在单位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征收点的,以征收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交通事故前无固定收入并从事某种劳动的人员,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务人员等。,应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证明。

1 .抢救或住院期间天数证明。

2.证明补偿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护理费用的证据

1.医院同意配备护理人员及护理人员数量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 .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收入按照误工费补偿办法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给予补偿。

评估残疾赔偿的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款,根据地方性法规,如《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按照一级伤残评定等级,对残疾人给予100%的生活补助;10级残疾人给予10%的生活补助,相邻两级补偿比例之差为10%。确定多重残疾生活补助费补偿比例时,以评定的最高残疾等级的补偿比例为基数,其他残疾每增加1-5级补偿比例增加4%,6-10级每增加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成本,自伤残之日起给付赔偿金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低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偿证明:

1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再评定。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 .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残疾需要配备更换补偿装置所需费用的证明。

因交通事故致残更换补偿装置所需的费用。按经县级以上医院认证的国产普及型器械标准计算。残疾人工具包括假肢或手摇三轮车。轮椅。助听器。拐杖。盲人手杖和其他器具来补偿失去的功能。如果需要假肢,考虑更新费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以十次为限;50周岁以下,限七次,50周岁以上,限四次,结案时赔付一次。其标准是根据民政部门制定的国内普及用具标准确定的。

禁用的设备是被配置为补偿禁用的功能和弥补失去的功能的设备。他们的目的是他们在残疾人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补偿禁用设备时应注意。一是部分禁用的装置或禁用的替代器官(如假眼、假发、假肢等。)应该全额赔偿。

补偿残疾人用具费用应有购买残疾人用具的发票,并应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国内知名度和事故伤残评定证书。

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是上一年的标准。

2 .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3 .当事人的户口、近亲属的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一个。正确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应当限于因年龄或者身心限制不能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指未满16周岁或经医院证明长期患病、残疾等无经济来源者。即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一定是死者的被抚养人。有自己经济来源的人,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不应该补偿死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两个。在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不需要他的实际赡养。但如果被害人失去了生活来源或者被害人受害后所生的孩子,也应当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三个。16岁以上继续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应在毕业前获得学校证书。

四个。受害人是唯一被扶养人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五个。如果被抚养人在事故发生后、赔偿前死亡,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不应赔偿,但应给予适当补偿。

六个。补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伤残人员是指伤残等级1-5级的伤残人员,伤残等级6-10级的伤残人员不补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七个。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不满16周岁的,提高到16周岁。不能工作的人生活费按20年计算。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70岁以上被赡养人的抚养费至少为五年。养其他被抚养人五年。

受抚养人生活费证明:

1 .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 .户籍证明和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3)学生就读学校的证明;

4 .街道或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抚养证明。

转院治疗或前往医院治疗的人员,其本人及随行人员的交通费用和参加事故治疗人员的相关交通费用,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交通工具票据执行。

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证明。

如果必须留在外地就医、配置残疾人器械、事故处理等。,你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证明和住宿发票。

直接财产损失的证据

1 .车辆损坏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和发票。

2财产损失清单。

3.物价部门对因受伤或死亡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牲畜的评估表。

4不方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腐不易保存的,应有原件照片,

鉴定和鉴定结论。

间接损害的证据

1 .日常经营收入证明。

2 .机动车驾驶证。

3停电时间证明。主要是修理的出厂合格证。

4行驶路线证明等。

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户籍关系证明。

2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户:身份证、营业执照。起诉的证据

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调解终止或未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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