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电动汽车储能获益 发改委出台意见
2025-02-23 22:22:02
作者:资讯小编
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鼓励电动汽车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提供储能服务,通过峰谷价差获取收益。
电动汽车储能方式主要包括V2G、有序充电、更换电池和退役电池储能。大量的电动汽车可以作为分布式储能,为电力系统提供了可观的灵活资源。
其中,V2G储能应用潜力最高。作为电网和可再生能源的缓冲器,当电网负荷过高时,电动汽车储能将为电网供电。电网负荷过低时,用于储存电网多余的发电量,避免浪费。这样,电动汽车用户可以在电价低的时候从电网购电,在电价高的时候向电网售电,从而获得利润。同时,当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大量电动汽车也能成为应急电站,意义重大。有专家计算过,北京某月最大负荷为2077万千瓦。如果电动汽车的输出功率为7千瓦,则300万辆电动汽车可以为整个城市供电。
在政策鼓励下,创新电动汽车充电价格机制,将电动汽车V2G和退役电池储能纳入分布式发电资源管理,有助于提高电动汽车用户、社会资本、充电服务商等相关方参与电动汽车储能的积极性。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部分行业用电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电动汽车两部制电价集中充换电设施的需求电费全部免除。从总体规划来看,到2021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将更加完善,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
点击此处了解详情。
点击原政策《关于创新完善价格机制促进绿色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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