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就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10月15日前通过书面邮件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登录济南市政府网站,在“互动-调查征集”中留言。
据悉,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缓解济南“停车难”和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市发改委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各方综合意见,市发改委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新计划将停车计费单位从“一小时”缩短为“半小时”。据了解,此举鼓励走走停停,提高车位周转效率,促使车辆更高效地利用车位资源。同时,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合理性,解决市民普遍反映的“几分钟”按“一小时”计算停车费的问题,保障市民权益。
本次调价方案按照“长时间高于短时间”的原则,采用增加停车收费阶梯的方式,将停车时间分为“首小时内”和“首小时后”两个时段,规定首小时后停车收费标准高于首小时内,以鼓励即停即离,提高停车周转效率,尽量满足市民短期停车需求,解决停车资源不足的问题。
为引导车辆在全市地下停放,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新方案将全市地上、地下停车位分为两种组合进行管理。
如果地面及周边地下的车位属于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则地下的车辆停放将以差异化收费标准为导向。如果地上车位由政府定价,周边地下车位由市场调节,有空地下车位,方案通过技术手段引导车辆在地下停车。
为了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体的污染,新方案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措施。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停车时,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及其他停车时间收费的一半。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一小时免费停车。
新方案进一步加大优惠便民措施,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设置15分钟免费停车时间。考虑到医院的公益性,参考其他城市做法,将公立医院免费停车时间提高为25分钟。此外,为充分保障小区居民的权益,新方案规定开放式老旧小区的停车泊位,必须制定对本小区居民停车收费的优惠措施,且优惠措施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
>>点击查看今日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