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双积分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关于2021年双点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根据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T 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耗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9753—2021《轻型混合动力汽车能耗试验方法》、GB/T 32694—2021《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条件》为将标准实施与积分管理有效衔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批准,现将2021年积分核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传统能源乘用车传统能源乘用车的油耗由WLTC工况确定,可由企业按照GB/T 19233—2020进行检验,也可采用第六国家标准排放检验测试数据进行确定。国产车应按照装备中心〔2021〕132号文件要求,在公告系统中填写“WLTC油耗”或“WLTC油耗核算值”;进口车应在积分管理平台填写相应的参数值。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利用WLTC工况确定油耗、电能消耗和纯电续驶里程。国产车应按照装备中心〔2021〕132号文件要求,在公告系统中填写WLTC油耗、WLTC油耗、WLTC用电量、WLTC行驶里程。进口车应在积分管理平台填写相应的参数值。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1日前已获得型式认证或进口且符合GB/T 32694-2016要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2023年1月1日前标准车型可获得1.6分,具体分倍数按照《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执行。
三、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可选择按NEDC工况或CLTC工况确定车型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选择NEDC工况的,应按照GB/T 18386-2017进行试验;选择CLTC工况的,应按照GB/T 18386.1-2021进行试验。国产车应在《公告》系统中对应填报“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电动汽车续驶里程”数值或“CLTC能量消耗量”、“CLTC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数值;进口车在积分管理平台中依据选择工况填写相应参数值。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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