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布氢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

2022-01-06 19:24:58 作者:问答叫兽

日前,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到2023年,呼和浩特市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重卡推广应用规模将达到150辆以上;到2025年,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重型卡车在呼和浩特市的推广应用规模将达到500辆以上。

同时,到2025年,呼和浩特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基地,初步建成京津氢能供应基地,使氢能产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为“北方氢能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核心技术方面,到2023年建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氢能技术研发、示范和孵化基地,制氢技术、高效安全储氢、燃料电池技术、多应用场景示范应用、核心部件等研究能力达到一流水平。到2025年,掌握高效低成本制氢、储运、加氢、燃料电池生产等关键技术,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体系。

此外,呼和浩特将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利用商用车、物流车、短途班车、环卫车、公交车等对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进行示范,制定实施相应的奖励措施和路权便利,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点对点的广泛应用。

对在呼和浩特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型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自行车补贴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累计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车辆购买价格的60%。

为此,呼和浩特市还将加强氢燃料储运保障。2021年至2023年,根据氢燃料年度累计实际承载量,对专门从事氢燃料运输的企业给予1.5元/公斤,每年最高150万元的运营补贴。

同时,它支持燃料电池和关键部件的制造。为企业实施燃料电池及核心部件制造、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设备制造、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及关键部件制造等领域的项目。,认定为填补呼和浩特市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链关键环节空或延伸强化产业链的,除参照《内蒙古和灵儿新区招引资优惠政策》外,对于技术先进、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确定支持措施。对于企业制造的第一套氢能产品,经认定后,将给予生产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补贴方面,在呼和浩特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汽车新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累计奖励资金最高不超高车辆购置价格的60%。支持引进培育氢能综合型及功能型总部、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机构等,对特别重大的氢能总部、检测认证中心、专业中介机构等落户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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