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完善智能网联车相关测试与示范政策

2022-01-05 16:29:52 作者:问答叫兽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7月16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智能联网汽车测试示范实施办法》,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无人驾驶测试示范、网络与数据安全、交通事故处理等作出规定。

与2021年发布的《上海市智能联网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增加了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申请人可以进行高速、高速公路试验;二是增加“示范运营”一章,明确申请人可以在使用试验许可的前提下,开展特定路线智能联网车辆载人、载物或特种作业的准业化运营活动;

三是增加“无人测试与演示”一章,明确申请人可以进行无人测试;四是在测试、示范运行、无人应用等方面对申请人提出明确的材料、资质要求和实施步骤。

五是增加了“网络与数据安全”一章,针对目前国家和行业关注的智能联网汽车网络与数据安全,对申请人提出了相关的准入和管理要求,规定测试论证活动中产生的数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境外传输;

六是完善管理机制,采取企业承诺、第三方检测、专家评估、大数据监测、随机抽检、定期报告、违规处理、事故处理等多种形式,保障智能联网汽车检测示范安全有序开展。

在起草说明中,《征求意见稿》指出,上海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2021年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区。2021年2月,制定发布《上海市智能联网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首次开展智能联网汽车开放道路测试。2021年9月,修订发布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管理办法》,扩大了载人、载物智能网联汽车的示范应用,引领了区域内互认互通的突破。目前,累计开通测试道路243条560公里,向24家企业发放智能联网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牌照184张,测试总里程超过190万公里。

近日,国家网信办从滴滴移除25款app,加强对企业收集使用个人用户信息的监管。在上海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增加了相关规定,比如增加了“网络与数据安全”一章,明确了测试、演示科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建立覆盖智能联网车辆全生命周期和关键部件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依法管理软件升级全过程。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提到,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合理收集和使用数据,经被收集人同意后披露规则。不得非法买卖、转让或披露相关数据;试验和论证活动中产生的数据,除非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境外传输。

此外,4月7日,工信部就《智能联网汽车厂商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智能联网汽车厂商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业期间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可见,从国家到地方,数据信息和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也提醒相关智能网联企业在相关技术的测试和演示过程中,注意不要触碰政策“红线”。

以下是原政策:

关于:公众咨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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