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限国几车迁入

2022-02-21 22:19:05 作者:问答叫兽

  【太平洋汽车网】只要排放达到国四是可以过户的,必须要到茂名境内的车管所进行落户。二手车过户原车主必须提供的证件包括注册登记证、行驶证及身份证等证件。买车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必要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如迁往户籍所在地则不必要)。

  截至2019年8月,茂名市二手车入户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第一条 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轻型汽车或办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第三点 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根据茂名市《关于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第二条 根据车辆用途的不同,分时段逐步推进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自2016年4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同时,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自2017年7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扩展资料《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中规定:第二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二)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三)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问答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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