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标志电子化试点 受教育可免违章分
从今天起,公安部正式实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降低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网上查询三项新试点措施。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市首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机动车电子检验标志
从今天开始,在试点城市,用户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检验标志,下载使用。此举是利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发放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减少纸质认证标志,避免粘贴的麻烦。
●对于6年内免检的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检验标志电子证书,直接下载使用。如果需要领取纸质证明,可以选择邮寄或者到车管所领取。
●对于在线检验车辆和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将出具检验标志纸质证书,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在线查看和下载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无需贴纸质标志,交警在执法管理中会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查看车辆检验状态。
●对于检验标志纸质证书丢失或损坏的车辆,无需申请更换检验标志,可通过上述两个官方平台直接查看和下载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同样,如果需要领取检验标志纸质证明,可以选择邮寄或者在车管所领取。
●对于已登记、转让或变更的车辆,机动车登记后将发放纸质检验标志证书,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检验标志证书。
●同时,公安部还鼓励相关行业部门在保险理赔、车辆租赁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检验标志电子证书。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个城市的首批机动车电子检验标志将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试点期间,在试点城市登记的机动车,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申请免检标志和更换检验标志后,可以申请检验标志电子证书。
如何出示电子证书?
●在线出示,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演示,可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证书下载保存在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展示。
●打印出示时,可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证书打印为纸质证书,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证书。
电子证书还可以用于交通事故协商和车辆租赁。
如发生涉及经济损失可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示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办理车险理赔相关手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租赁机动车时,承租人可要求租赁公司提供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并通过App扫描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避免因驾驶逾期车辆可能带来的法律和安全风险。检验标志电子证书还可用于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大众企业可出示检验标志电子证书证明车辆检验状态。
学习考试可减违法记分?接受飞行员教育,降低交通违章分数。
驾驶员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可以降低一些交通违章分数。根据《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减少交通违章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免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节省6分。
3月1日起,线上学习考试方式将在重庆、四川、深圳、广东等地试点,以降低分数。根据试点情况,将酌情开放现场学习测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公安部交管局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有以下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学习法扣分。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在最后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个以上满分的。
●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卖积分被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要求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驾驶人名下的。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在参加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学习减分的几种方法
●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在线学习和考试。
●参加现场学习和考试开放场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现场学习和考试。
●在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少的地方,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在三地交管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可在当地网上学习考试平台申请参加学法减分。根据试点情况,当地政府将通过开设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减分。公安部交管局将及时总结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学习考试信息
考试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及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协商处理、快速赔偿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及交警手势识别、安全驾驶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及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等相关知识。
完成学习后,必须在学习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道题最长答题时间为60秒。系统会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0道题。题型有判断题、选择题、选择题。如果答对18道题以上,或者3道题答错与否,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退出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可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限2次。如果您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因电话或其他原因用手机切换到当前界面,学习或考试将会中断。
什么会导致你考试不及格?
●随机抓拍时不采集人像。
●人脸识别比对失败。
●实名认证失败。
如对学习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有异议,可在收到考试成绩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在线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且按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
事故处理过程包括案件受理、拘留、调查取证、检查鉴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处理结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审查结论等。如果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的人员提出申请,也可以网上查询。
3月1日起,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六省率先试点,2021年底在全国全面实施。
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具体方法
对于事故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时,公安交管部门会告知其有权在网上查询事故处理情况并提供查询凭证。对于事故车辆所有人和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必须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取得查询证明。查询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询代码、责任和义务等信息。查询人应妥善保管查询凭证,防止信息泄露。
在线查询时,查询者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页版,点击“我的主页”和“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代码,验证成功后点击“查询”按钮查看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信息;也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业务中心”和“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代码,验证成功后点击“查询”按钮查看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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