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新造车企该借壳、买壳还是造壳?
在该车及家人斥资6.5亿元购买造车资质后的第二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条例》,对造车资质的审批要求有了新的变化。于是,造车资质值不值得的话题也引起了热议。事实上,工信部最近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制造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构成了汽车产业准入的两个全新“大门”。然而,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决策思维在背后的反映是什么?对于新车厂商来说,借壳、买壳、造壳三种方式,哪一种更划算?新政策将如何影响未来国内汽车产业的发展?让我们详细分析一下。
●什么是深度评论和提问?
《深度评论与问题》是为行业用户打造的第一个专栏,专门由汽车行业资深从业者撰写,专门分析/揭示行业重大事件。除了活泼的外表,我们想向你展示对事物的本质、因果和未来可能性的探索和思考。
本期行业评论员——智典汽车专家组由一批汽车专业硕士、博士学历、十余年汽车行业工作经验的资深人士组成,分布在大学、汽车行业协会、零部件公司、OEM、咨询公司等不同产业链。在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电气化转型升级之际,与更多人分享汽车产业新技术。
作者简介:胡玉凤,从事汽车电控开发、整车试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咨询,参与国家863重大项目、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中国工程院“汽车强国战略”等10余项重大研究/行动,擅长汽车产业评论分析和政策分析。
这个问题的本质指南
★在宏观市场前景低迷的背景下,NDRC严控产能无序扩张是这一新政策的最大主题。★从产品来看,燃油车产能扩张并没有绝对受阻,新能源产能扩张更注重质量和效率,NEV积分含金量有一定保障。★从参与者的角度来看,集团类型的配置空更加灵活,外资股的议价能力较自由化受到一定限制。但造车新势力面临借壳、买壳、造壳的路径分化,短期内买壳价格将适当下调。★相对而言,低速车身份不明,资质交易路径未完全阻断,不合理。★总体来看,企业的自持资格是防范政策波动风险的王道。
一、大局:肯定成绩,严控产能。
汽车是集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于一体的典型支柱产业,也关系到道路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始终受到严格的控制,以保证行业的规范发展。
严格控制的手段很多,涉及前端、中端、后端。在前端生产层面,我国实施国家发改委汽车投资审批和工信部企业/产品准入的双门三锁限制政策已有多年。简单来说,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汽车项目的投资审批,只有审批通过后,生产基地的建设才有正当理由;生产基地建成后,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企业和产品准入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列入公告目录,销售和许可。
企业一旦通过了这两扇门三把锁,就意味着拥有了正式的“双资质身份证”,在业内也被称为“空壳”。国家发改委12月10日通过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条例》是第一个“壳”。
此前,业界对“壳”有不同意见,甚至有不少贬义词。但客观来说,严格管理“壳”本身没有错,严格管理“壳”造成的资源稀缺是顺理成章的。真正错的是市场上“空壳”资源交易的混乱,首先要搞清楚。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资本逐利、产业转型的背景下,大量资源涌入新能源汽车领域。但我们认为,新兴势力普遍没有完整的造车能力,产能严重过剩、低端产能无序发展是必须杜绝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看,新的投资管理和生产资质准入再次设置了更高的门槛,这不仅是行业下一阶段健康发展所必需的,也是利大于弊的。
二、新旧对比:更合理、更清晰、更严格。
在谈完整体意义后,接下来我们将谈谈新政策与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区别和变化,以及决策者在调整细节时的想法。
第一,权力下放力度更大。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将车辆投资权限下放,发改委基本不再负责具体审批,而是进行地方备案。在正式文件中,权限已经完全下放,但只规定整车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管理,其他项目如专用汽车不再受层级约束。
这一变化体现了决策者进一步强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宏观管理思路,摒弃其他不占主导地位的类别,实现更强的“简政放权”。
二是禁止建设传统燃油车更为合理,有效抵消股市开放带来的威胁。官方文件除了禁止新建独立燃油车企业外,还增加了搬迁条件,即在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情况下,允许整体搬迁;同时,僵尸企业的定义更加严谨,以工信部专门公示的企业目录作为精准定义条件,避免争议。
燃油禁令条款的变化是这份官方文件中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因为它通过将插电式混动车型归入燃油车范畴、禁止新独立企业的成立、设置搬迁股权约束条件、收紧僵尸企业的收购条件、避免外资股比大规模上升的现象,有效削弱了外国投资者在股比自由化谈判中的议价能力。
三是适当放宽燃油车的扩容条件。在新政策中,对燃油车的产能扩张条件做了两大改变。一是产能利用率的定义更明确,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更符合各自行业的实际情况;之后,出口比重的实际指标变成了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虚拟指标。
这一变化反映了决策层在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收到了大量反馈,普遍认为扩能条件过于严格,所以NDRC酌情处理,适当降低了门槛。
四是插电式混合动力产能扩张不受产出比和地域限制。在新政策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专门提出了两项豁免:免除最近两年的产出率要求和项目所在省份的要求,比燃油车更宽松。
这一变化是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做出的,业内有声音指出:“新能源汽车落后方本应加大发展力度,响应中央号召,进一步限制反而会加剧落后局面”。这种意见应该得到决策层的认可,从而打破现状的约束,实现政策的推动和鼓励。
第五,鼓励兼并和内部配置消化过剩产能。新政策第15条、第16条对合并重组和内部配置作出特别规定,对合并为非独立企业、集团内配置和扩大产能、省内配置和扩大产能的项目开绿灯。
这一决策变化反映出,新政策不仅是有意抑制新增产能的过度增加,更是将现有产能的消化整合提升到一定高度,通过新旧两端同时发力,实现产能的整体平衡和结构优化。
第六,新纯电项目的区域评估更加合理。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纯电动汽车的区域要求多涉及应用端,而官方文件则聚焦生产端,强调生产建设进度和产能实际使用情况。
这个变化非常正确。由于是新建纯电容量,为满足产业集聚的导向目标,需要在生产基础较好的地区做出“洼地”效应,生产侧和应用侧在本质上不能等同,因此去掉对应用侧的考核是合理的。
第七,股东条款进一步收紧,防止资本外逃牟利。在新政策中,不仅坚持了股东抽逃出资的条件,还对企业提出了“设计研发企业、海外企业等市场主体为公司股东主体”的新要求,即产品必须为纯电动,行驶里程改为销售金额。尤其是销售额,这让大多数其他股东望而却步。
这一变化聚焦于决策者对新车的复现力量“补贴盈利模式”和“资质盈利模式”极度反感。具体来说,补贴盈利模式是部分股东通过产品获得补贴红利,而资格盈利模式是部分股东以较低成本从资格中获得“额外利润”。
第八,不同地方纯电容量的扩张必须有一个起始量级。在新政策中,对各地纯电扩容做了独立约束:“乘用车不少于10万辆,商用车不少于5000辆”。换句话说,异地扩建的要求和新建是一样的,10万辆起步,5000辆起步,实现横向终结。
这一变化有效堵住了征求意见稿中的漏洞,即部分企业可能会考虑通过异地新增工厂的方式收购新工厂,而新工厂则可以通过降低产能,然后通过土地、政府补贴等其他形式盈利。
九是更新备件项目具体管理规定。主要更新发动机、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堆、车身等重型零部件制造的一些技术术语。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指标,增加了一些对R&D实力的评价等。一方面,我们不会一一介绍,但我们可以自己检查和比较。
车企及产品路线受到的影响三.主要影响:产品和参与者都受到影响。
笔者分析,新政策出台后,行业在产品和参与者方面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和波动:
产品方面,燃油车领域强弱差距进一步拉大。由于燃油车新增产能将集中在龙头企业或大集团,原本落后的汽车企业无法通过新建和扩能进行扩能,从而进一步拉大了两者之间的差距。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比纯电动车更难扩容,纯电驱动的主要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由于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R&D比、企业CAFC价值和建设规模方面均高于纯电动汽车,且插电式混合动力本身的技术难度高于纯电动汽车,企业在选择时会更倾向于纯电动汽车扩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2021年后纯电驱动主战略的延续。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将在项目投资和双积分政策上实现双重定位。如前所述,由于份额比例放开,在项目投资政策中将插电式混合动力纳入传统燃油车。但对其在双积分政策中“新能源汽车”的地位应该不会有太大的质疑,依然会执行相应的NEV积分计算标准,所以不用担心被踢出新能源汽车序列。与此同时,随着低端产能被打压,新能源车积分含金量也有所提升,值得肯定。
参与者方面,尚未进入的新势力受到重创,兴趣难上加难。传统汽车难度太大,新纯电动汽车面临高门槛约束,政策对股权退出做了严格规定,尚未进入的新势力很难保持之前的热情,自行持有新能源汽车投资资格。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企业代工,符合条件后再申请新开工,但是资本等待的时间太长,所以行业资本的积极性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合格的新造车企业具有先发优势。毫无疑问,获得资质的企业可以避免漫长的资质准备周期,从而更快地实现产品市场推出,因此这类新造车企业相对于尚未进入的企业具有先发优势。此外,随着工信部批准代工合法化,发改委也在试图打压资质交易,因此资质交易价格必然下降。
这个行业将分为三大流派:借壳、买壳和造壳。对于完全没有资质又不想投资资质的企业,会进一步转向代工生产,也就是借壳;对于资金方面有时间限制,或者打算尽快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企业,会加大力度想办法购买贝壳。为规避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条款的约束,企业将更倾向于直接购买工信部的企业生产资质;对于长期的、按部就班的企业来说,自建和资质申请将成为主要方式,即壳建。三种外壳都可以完成产品上市,也适合不同的企业情况。但是,在我看来,从长远来看,企业要想做大做强,还是要走壳造之路。
国外品牌将改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两条腿走路。此前,国外品牌更倾向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路线,但新的投资政策出台后,无论是新建还是扩能,插电式混合动力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因此,国外品牌将逐步从插电式混合动力转向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平衡,纯电动产品的推出速度将加快。
中国品牌又获得了一个五年的红利期,但我们应该抓住机会,增强实力。虽然新的投资政策给了中国品牌一定的保护,但按照政策变化的规律,这个时期不会太长。很难说国际环境是否会有新的变化,五年后是否会出台新的政策。所以,这最后的五年红利期要牢牢抓住,中国品牌要抓紧时间练内功,增强实力和话语权,否则,放股比谈判真的没有议价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的来说,新政策听取了很多行业的反馈,对不合理的地方做了调整,但还是有一些不合理的小地方。
第一,不一致。插电式混动前面归类为燃油车,后面第八条表述中插电式混动归类为新能源车,不严谨的措辞确实不应该出现在国家政策中。
第二,新建/扩建的动力电池不能缺少安全评估。电动汽车安全的重要性无需赘述,动力电池的安全性能是最重要的。征求意见稿中专门为此设计了安全评价指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发生安全事故,但在正式文件中直接删除。动力电池安全事故确实要区别对待,但至少要保留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这是新政策最大的不足。如果将来发生事故,不完善的约束很容易招致批评。
最后,笔者想说,无论政策如何变化,企业自身标准化发展的理念比任何政策约束都更有效,企业标准超过国家标准,才能让企业真正有未来,我们的汽车行业才能真正拥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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