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到期了正式牌照还没办好怎么办

2020-05-29 09:15:13 作者:wubin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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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车主可以向车管所再次申请临时牌照,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吴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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