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汽车报废新规是什么

2019-05-09 17:50:11 作者:huqiaoyun

  【太平洋汽车网】国家汽车报废新规为: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对于没有按要求报废的车辆如果达到报废要求,但没及时登记注销的,车管所会将其车牌号、行驶证作废!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胡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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