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为哪些
2019-04-25 17:24:34
作者:lishuiqing
【太平洋汽车网】凡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停放(行驶过程中的临时性停放)发生碰撞、辗压、刮擦、翻复、失火、落水、坠车、爆炸等所造成的人员和牲畜(牛、马)伤、亡、车物损坏等,均称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李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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