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是怎么认定的
2025-01-02 17:22:02
作者:资讯小编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认定:
办理条件
1、持有相应的厦门市机动车驾驶证;
2、以机动车驾驶证初领时间为准,驾龄须满三年;
3、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年龄6O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
5、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以机动车驾驶证初领时间为准,驾龄须满三年);
2、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证明及承诺书;
4、近期红底、免冠彩照(一张,尺寸:2.9*2.5)及彩照的电子文档(彩照和彩照电子文档上均应体现身份证号);
5、《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7、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日志;
8、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情况登记表。
事项收费 1是否收费:是。 2收费名称:工本费。 3收费主体: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4收费标准:10元/本。 5收费依据:闽价费[2013]422号。
办理机关 厦门市运输管理处
责任部门 厦门市运输管理处培训管理科
办公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厅19号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7703881
监督部门 电话 0592-5673878
受理形式 暂未开通网上受理,请至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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