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
2019-05-12 23:55:05
作者:chenmeilian
宁波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
不受理情况: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办理地点: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车管分中心、各县级公安车管分中心及被授权办理抵押的各银行受理点
咨询电话:0574-81983333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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