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注意事项
2019-04-30 01:04:19
作者:luoting1
提醒内容一:提醒客户利用手机、照相机或纸和笔对事故现场和车辆进行取证,标定现场,以便保险公司和交警确认事故原因及损失。提醒内容二:各公司接报案人员应对客户作如下指引:
(1)指引客户注意查验各方受损车辆有无投保交强险(可通过查看对方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侧的交强险标志)及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并将核查意见在《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或相关资料中注明;接报案人员亦应在报案记录中注明事故各方交强险保单号及承保公司。
(2)指引客户凡已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若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则应向不同的保险公司分别报案。
(3)对于无人伤且单方损失在2千元以下,基本事实清楚、无争议的事故,应指引客户尽快前往“中心”处理。
提醒内容三:提醒客户注意查验自己车辆有无投保商业车辆损失险,如无投保商业险的,对按快速处理规定确认需由客户自行承担的车辆损失部分有无异议,如客户不愿意按快速处理程序来确认需由客户自行承担的车辆损失部分的,请其向交警报警处理;待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后,各方按交警认定的责任承担损失。
提醒内容四:事故各方在离开事故现场前,提醒客户将遗留现场的车辆损坏配件拾起带到定损中心供损失确认。
提醒内容五:对到定损中心服务网点的案件,为了确保各方同时到达,双方可互换驾驶证副证,以确保事故当事方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中心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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