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家庭专段号牌申请条件是什么

2019-04-23 22:05:12 作者:liaowei1

一、申报条件
(1)家庭以夫妻关系(含丧偶且有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为基础构成的自然家庭;
(2)申请时结婚已满一年;
(3)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贵阳市户籍;非贵阳籍但双方均持有贵阳市居住证且连续1年缴纳社保(不含补缴)。
(4)夫妻双方或一方首次或中签指标失效后报名开始一年以上未中签;
(5)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名下未登记有贵阳籍原段或专段号牌小客车,含2011年7月11日后已经办理转移或注销登记且尚未更新的原段或专段号牌车辆。
(6)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持有准驾车型为A、B、C1C2C5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7)核发对象仅限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且只核发一个指标。

贵阳家庭专段号牌申请条件

二、申报流程:
(1)初次申请自6月1日之日起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贵阳市小客车专段号牌摇号报名网站并根据提示填写有关申报信息。
(2)对家庭成员名下有无机动车、驾驶证情况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以于7月15日前申请复核。
(3)7月25日通过摇号方式对指标核发顺序进行随机分配,平均分配到固定时间段内核发(不超过15000个指标的直接核发;15000—25000个一年内按月核发完毕;超过25000个指标增加一年核发期限,按月核发,以此类推)。
(4)申请人自8月1日起到报名网站提交预约审核申请。并在约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网上下载)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金阳)一楼业务大厅指定窗口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核发条件后,申请人应当在三个月内购买小客车并预约办理号牌核发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夫妻双方今后不得申请直接核发。
(6)专段号牌直接核发之前,申请信息系统中的家庭成员均可继续报名参加摇号。但中签后只核发摇号中签指标,取消家庭申请资格。
三、凡填报虚假申报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能取得专段号牌指标。已经核发的专段号牌撤销改为普通号牌。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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