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税率下调,汽车税率调整
2024-08-30 12:04:18
作者:资讯小编
汽车购置税并非上调,而是取消了针对 1.6 排量以下的优惠:
1、购置自用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涵盖增值税税款;
2、价外费用指的是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类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含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3、进口自用;进口应税车辆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提示】纳税人购置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没有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4、自产、受赠、获奖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5、【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显著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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