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三包法规定维修超过35天,车辆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有哪些
2024-07-10 18:06:27
作者:资讯小编
车辆三包法规定维修超过35天,车辆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有哪些
2012 年 12 月 29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50 号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此规定中,第五章牵涉到三包责任。其中,第十七条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限与三包有效期限,分别为不少于 3 年或行驶里程 60,000 公里,以及不少于 2 年或行驶里程 50,000 公里。这两个期限以率先到达者为准,并且这两个期限的计算皆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始。第十八条指出,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倘若家用汽车产品产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能够凭借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进行修理(涵盖工时费和材料费)。另外,第十八条表明,在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 60 日内或行驶里程 3000 公里之内(以率先到达者为准),要是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能够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畴由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确展示。同样,第十八条规定,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于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也能够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确公示。生产者明确公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车对于《车辆三包法规定维修超过35天,车辆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点击查看今日优惠<<
本文导航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