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车几年检一次
2024-05-23 14:52:18
作者:资讯小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检验规定。具体如下: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需要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此外,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机动车环检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免于安检的车辆不进行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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