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购车条件_三亚注册公司可以申请车辆?
海南新设立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乘用车指标类型:《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企业购车条件规定的其他指标。
海南新设立企事业单位申请乘用车指标要求:
一、申请单位的实收资本作为取得乘用车配额的核定标准:
(一)实收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海南企业可申请1辆客车配额;
(二)每增加1000万元,可申请追加小客车配额,申请配额总量不得超过5家海南企业购车条件。
2.海南自贸区(香港)投资促进工作暨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注册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请单位,享受资格申请海南企业购车条件中的5小客车配额。
3.通过“联席会议”办公室注册为国际组织(机构)综合(区域)总部、高成长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海南企业购车3项小客车指标的资格状况。
4、经“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投资项目申请人,可申请3个小客车名额。海南企业购车条件。
5. 属于高校、医院的申请人,可申请3个小客车指标,符合海南企业购车条件。
6.全球行业综合排名或营业收入排名在100名以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设计、广告、展览、咨询、检测、认证等国际知名第三方服务机构,可申请2 客车指标海南企业购车情况。
7.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其他在海南新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的购置条件。
暗示:
1.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乘用车配额。每位申请人只能在其中一项条件下申请乘用车配额,并可在配额总量内多次申请。引导海南企业购车条件。
2.申请单位使用的非海南省省牌照乘用车需要换省牌照的,进口车辆符合海南省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关规定的,小客车汽车按照第五条规定取得。乘用车指标核定标准直接给出车辆更新指标,所使用的更新指标在指标总量以内并在海南企业购车条件中相应扣除。
三、小客车配额仅限申请单位自用,按照本办法取得的小客车不得作为从事经营性运输的车辆使用,不得利用小客车从事其他营利活动-制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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