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超载处罚条例
从交通管理的角度看: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的监督检查过程中,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发现货运车辆超载的,应当及时制止,待装车达标后放行。一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时,应当及时制止。
不制止,就是不作为、失职。另一方面,只能制止,不能处罚,否则就是越权。从路政管理的角度看:如果超限百分比小于5,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不予登记、不予卸载、不予赔偿、不予处罚,教育释放;如果超限比例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并按照规定缴纳道路补偿费。标准。规定支付道路补偿费,并根据超限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准载货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准货物质量30%或者违规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标准和普通商品一样,不分开)也可以抄给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可以相应扣分。
超载运输的危害如下:
(一)严重破坏道路设施,增加道路养护成本,缩短道路使用寿命。
(二)对公路桥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
(三)造成国家收费大量流失,影响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五)导致汽车产业发展异常。
超载和超载的区别
许多人倾向于将超限与超载混淆,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超限:指车辆载重超过道路的极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荷载与道路的关系,特别关注道路的正常使用。超载:指车辆装载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的货物。对超载的评估主要集中在车辆的性能和由此带来的行驶安全性上。超限和超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载重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重不足1000公斤的小车超载1200公斤;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道路设计技术标准确定的,不同等级道路(含桥梁)的设计限载标准不同。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不同:虽然在载货上都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包括载货超载,也包括旅客超载;在货物运输中,客运中没有超限规定。
3、超载超限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令第《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号第八条规定,超载执法主体为公安机关;机制。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只能依法执法,不能越权。
4、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国务院第《公路法》号第八十条,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5元以下罚款或者《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警告,并可根据国务院第80条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规定,驾驶证不足1个月的,吊销驾驶证的同时处以罚款或警告,因此超载只是行政上的法律责任法律;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和第84条的规定,超过限额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造成道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过限额在行政法和民法上具有双重法律责任。
危险品运输本来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尤其是在运输过程中。因此,根据我国交通法,危险品运输不能超载。如果超载后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更多法律知识,请到网站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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