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可以强制扣押车辆吗

2023-06-21 14:24:01 作者:蔡金盛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扣留车辆。车辆被交警强行扣留怎么办?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扣留肇事车辆。为取证,应当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并应当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返还当事人。

1、交警因需要取证,可能会扣留肇事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勘察、取证;因取证需要,可以扣押肇事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实。

2.车辆年检时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部门对机动车进行检验鉴定;逾期不予鉴定的,应当自查勘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对机动车进行检验鉴定。检查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身伤害、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体、路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鉴定的等,应当自现场检查之日起5日内,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长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查鉴定期限超过期限的,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检验鉴定完毕后,应在五日内归还业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查鉴定外,不得使用。检查鉴定完毕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通知当事人十日仍未接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处理。

对无牌照、达到报废标准且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要点:交警因取证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并应当在5日内委托相关鉴定机构。 5天内归还车主,所以交警一般会扣留肇事车辆30到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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