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车牌号规则
2024-10-28 20:16:04
作者:资讯小编
香港车牌号规则主要分为民用车、电动自行车和特种车。
民用车辆的登记号码多为两个英文字母,一组1-4位数字(1-9999)。早些年,1号至20号车牌由政府高官和议员持有,从21号开始才由公众持有。最早颁发的注册号没有字母,从1到9999,后面是前缀“HK”(HK1-HK 9999),后面是前缀“XX”(XX1-XX9999)。
香港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号码最初是和一般车辆分开发放的,也是从没有字母的号码开始的。发行不带字母的数字时,发行人用的是带数字的单字母,与一般的双字母不同。电动自行车的上牌也与普通车辆合并,继续使用原发放的登记标志,直至车主注销登记。至今仍有少量电动自行车使用旧的专用车牌,因此香港的两辆车将使用同一个登记号码。
特殊车辆登记号码的不同字母代表不同的车辆用途。【答】:消防处救护车和救护电动自行车。“F”:消防处的其他车辆。“立法会”:立法会车辆。“ZG”: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的车辆。“CS”:英国统治时期的政务司司长,特区时期政务司司长的专车。牌照上没有数字。有数字的是普通民用车牌。“财政司司长”:95年后的财政司司长,特区时期财政司司长的专车。“SJ”:律政司司长专用车辆,车牌无编号。“VV”:农村车辆。“哈”:医院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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