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2022-11-08 16:48:54 作者:lizhu1
机动车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注销需要的手续:车辆注销需要携带《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书、机动车号牌及车主的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车管所注销,如果车辆是要进行报废处理,还需要车主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果车辆是属于灭失的,还需要车主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一、事项名称机动车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四)《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三、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四、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灭失;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五)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

五、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外省市登记的机动车申请在本市注销登记的除外;

(二)机动车符合注销登记的情形;

(三)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或者因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六、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七、办理地点(地图:车管所)

(一)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申请注销登记或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申请异地注销登记的,在回收该机动车的旧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办理;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灭失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还可到车管分所办理;

(四)本市机动车在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异地注销登记的、因二手车出口等其他情况办理注销登记的,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八、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二)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到现场申请注销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灭失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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