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如何确定

2022-06-07 15:11:03 作者:diaohaiying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救济因侵犯其近亲属生命权而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创伤。

2.对其本人或其亲属因健康权受到侵犯而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救济。

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不能用等价赔偿原则来衡量。这种情况下精神伤害越多越好,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坚持一定的原则,根据具体案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如何认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1.从受害者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被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才会进行审理和判决。或者如果被害人相关人员没有提出这个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能自动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对被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是否有影响,影响程度如何。

(3)被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

2.从犯罪者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这里的过错责任仅限于过失,而非故意。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故意造成他人伤害,构成刑事犯罪,不是民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根据加害人的过错来考虑。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当相应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即过错相抵。

(2)行为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实力强的可以考虑多赔,反之亦然。衡量犯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要考虑实际收入和赡养人数,包括其父母、子女和其他应当赡养的家庭成员。如果超出了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判决就不会实际执行,也就没有意义了。

3.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有害行为造成的后果。

(2)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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