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怎么办

2022-06-07 15:16:22 作者:diaohaiying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然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作出认定。证书的内容有哪些?当事人对证明有异议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告诉你这些问题。

1.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对已经勘验、检验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在发现肇事逃逸人、车辆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复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除交通事故逃逸者和车辆未找到或者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查证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原因分析;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事故原因的过错和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未找到逃逸人、车辆,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情况和调查掌握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无责任。并交付给当事人用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不服怎么办?

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难免会出现误判。必须有一个纠正误判的渠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道路安全法》实施后,取消了复议程序,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目前,在缺乏救济渠道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此类问题?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界,结合案例,每个阶段有以下救济途径。

(1)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作出的,当事人有机会为这次检验鉴定申请复检鉴定。交警部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后,必须在两天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移交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经作出,交警部门不予复议。

(2)交通事故认定后,诉讼前,交管部门有内部补正的义务。

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可以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3)在诉讼阶段,相对人单独就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没有实际影响,不是直接调整当事人人身权和财产权法律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情况下,总是先认定交通事故,再追究事故责任方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作出前,相对人与认定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需要提起诉讼的。因此,当事人不能就交通事故认定的内容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处理的适用情形和程序。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适用情形。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处理损害赔偿;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由此可见,道路上的轻微交通事故,如果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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