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 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

2022-06-08 14:25:53 作者:diaohaiying

一、交通事故认定全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驾驶车辆,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禁止通行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刮蹭同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者行人通行范围内刮蹭行人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依法刮擦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六)当事人驾驶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避让的;

(七)当事人驾驶的车辆装载物洒落或者散落,导致交通事故的;

(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与向前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超越同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机动车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二)一方有下列32种情形之一,另一方没有的,由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全责。

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尾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无障碍方已进入障碍路段,无障碍方未进入时,无障碍方未能让无障碍方先行;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而下坡车已经到了半程,上坡车还没上坡,上坡车就没能让下坡车先行;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行驶时,山上的一方不让不在山上的一方先行;

(六)机动车超过前方正在左转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正在超越前方机动车的;

(九)可能与迎面驶来的机动车会车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

(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通过前车右侧的;

(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车辆先行的;

(十三)机动车在禁止掉头的地点和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14)机动车滑行;

(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行驶的;

(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方向行驶的;

(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机动车在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行驶,进入主路时未让行的;

(二十)机动车在有主、辅道路的道路上,在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给主道路上的机动车让路的;

(二十一)机动车进入或者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二)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十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不按照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警示灯、箭头灯的;

(二十四)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的;

(二十五)机动车驶入禁行道路的;

(二十六)机动车未避让障碍物,无法通过借用相邻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的;

(二十七)即将进入环岛的机动车不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八)车辆违反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规定行驶的;

(二十九)车辆在没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逆行行驶,与对面车辆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让本放行信号前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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