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2022-06-08 14:25:52 作者:diaohaiying

1.什么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1)所谓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2)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条件,构成本特殊加重犯的条件是:

首先,行为人的原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基本罪的构成要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受害人,比如第一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另一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我们认为,后一种情况除上述解释外,还应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罚,而不是简单地按交通肇事同种罪或按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处理。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调查死亡结果是否真的是交通肇事逃逸导致的救援不作为所致。如果救助行为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不是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而是涉及独立原因,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最后,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具有故意,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解释,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客指使行为人逃逸,导致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并不是所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都按照交通肇事罪的加重犯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藏匿、遗弃,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按照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此外,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因逃避侦查的动机,放任他人安全,进而造成他人伤亡的,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如何赔偿?除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精神损害赔偿和被害人亲属因丧葬事宜支付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死者生前有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应予以赔偿。其中包括: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户口(注意死者虽为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相关费用也可按常住标准计算)、当地统计数据、被赡养人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计算。如果计算出的总金额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全额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二)交通事故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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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交通事故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包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介绍如下:(1)起诉与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七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2)审前准备。在立案后五天内,法院将把所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全文将由......

建议:交通事故如何协处理,有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1.交通事故如何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协商处理损害赔偿。车辆能够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记事故车辆位置,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协商。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和原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离开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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