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少钱
一、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a)明确“起诉”谁
在诉讼中,“起诉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投诉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时间、人力、财力,也达不到索赔的目的。关于“起诉谁”的问题,首先要看事故发生时对方驾驶的车辆的车主是谁。如果是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有另一个所有人,司机和所有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被起诉。如果业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作为被告一并告上法庭。
当乘客乘坐出租车或公交车时,如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案件被诉至法院,乘客可以起诉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或对方司机,最后起诉保险公司。现在,国家强制机动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只要事故涉及的车辆投保了重险,保险公司就有义务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所以可以投保险公司为被告。
起诉出租车公司和公交公司,不仅因为是车主,还因为乘客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时,与出租车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出租车和公交车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如果他不这样做,就是违约。以对方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为由,起诉对方肇事司机。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的利益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专门规定了车主应当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原则。车主先行赔付责任是指负有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先行赔付。但事后,负责先行赔付的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
(二)获取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虽然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但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证明诉讼双方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意义。案件诉至法院后,法院当然要根据法院调查的事实认定事故责任,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的限制。但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内容的情况下,法院会采纳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所以,当事人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如不服,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三)合理补偿。
在交通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汽车修理费;船上货物的损失等。修车费:按照修车发票上的合理金额,车辆已经报废的,应当折价赔偿;事故中列车上的货物损坏,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失去的时间;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受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用;住宿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就医、住院期间因无法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处理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的误工费。
第二,打一场交通事故官司要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次缴纳5(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缴纳0.9%;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支付0.8%;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支付0.6%;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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