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作用
在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证据,但它属于刑事诉讼七种证据中的哪一种。目前,理论上没有统一的分类,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的做法。
事故证明书在交通事故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交警部门写了事故认定书,说明责任已经划分了,和赔偿有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事故双方签字。只有一个人签字,不代表责任全是他的。不管是谁的责任,即使是无责任的一方,也要签署责任认定书。签字就是同意交警部门的职责分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被扣留的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自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和被扣押的物品。也就是说,责任书一旦写好,就该把车收起来了。
大多数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属于鉴定结论,因为其目的是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问题。在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证据,但其在刑事诉讼中属于七种证据中的哪一种,目前在理论上尚未分类,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尽相同。
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作出的,实际上却是由办案人员作出的。也就是说,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办案民警既是侦查人员,也是鉴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根据该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取证程序作为鉴定结论与我国现行法律存在冲突。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本条明确界定了交通事故鉴定的含义和性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的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到事实认定和事故原因分析的作用,是一种专业技术分析结果。
就人民法院而言,这份证明具有证据效力,而不是损害赔偿的自然依据。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或者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自己主张的证据,也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提出质疑。
而且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只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并不是民事责任。因此,人民法院不能判决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可以看出,在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受到人身损害,但机动车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甚至无事故责任时,车辆驾驶人仍将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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