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

2022-06-02 10:39:46 作者:diaohaiying

1.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本案虽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但张先生因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需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具体补偿项目有:

1.丧葬费:指办理丧事的必要费用。按照标准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指因交通事故死亡而给予死者家属的慰问金,以及死者家属所受损失的赔偿金。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岁;75岁以上的人补偿5年。

3.扶养生活费:指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不满18周岁的提高到18周岁。丧失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增加1年,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算5年。

4.精神抚慰金。各地标准不一,一般至少5万元。

5.被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过失与死亡的区别。

(一)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交通法规,因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时间空条件原则仅限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以外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造成死亡或者公共财产、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的。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必须具有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交通管理法规,是指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为了保障交通安全而制定的各种行政法规,包括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地点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所谓“公共”的特征是私有财产的排除性、公共性和人员的相对不确定性,如公共场所等。显然,一个有固定工作人员和空的私人独立小院,不属于公有领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指的道路,即道路、城市街道和胡同(小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场所,无疑是主要的公共交通场所,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但由于过失而没有预见到,或者虽预见到,但本可以轻信而避免。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至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犯。

(2)过失致人死亡的认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部分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因过失而未能预见,造成他人死亡;有些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他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客观上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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