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医药费如何算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要注意啥
1.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认定。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学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必须发生的费用,可以连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主要以“必要性”为依据。所谓“必须”,解释应该建立在合理支付的基础上。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构成合理,这是事实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告知出院日期拒不出院、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伤害或疾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证明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费收据。在没有这类医院的地区,如果需要抢救交通事故伤员或治疗轻微外伤,也可能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药费收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受害人身体尚待恢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伤者也应当根据确实需要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要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是由医院的医生证明,要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用主要由医药费用、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构成。
计算公式为:
医药费补偿金额=医药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纠纷中关于医疗费用的主要证据是医疗机构的各种单据和收据。所以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证据意识。只要是为了实际的治疗费用,他们都要留下凭证。同时,医院向患者提供的门诊病历应保持完整。如果患者住院,现行法律规定患者有权要求复印病历,这也是证明医疗费用的重要证据。
之所以全面收集保存治疗过程中的书证,主要是因为医疗费用的认定不是单纯依据收据证据所显示的数字,法院还要审查其合理性。每一笔费用,都应该有相应的医嘱。比如买的药应该是处方上规定的项目和种类。对于医院治疗方案中没有规定的药物,即使当事人已经购买,法院也会认定为额外费用,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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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全部费用。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如何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损失的收入,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而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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