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2022-06-06 19:47:14 作者:diaohaiying

1.什么是交通事故?

因车辆故障或道路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不特定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也可能是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2.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程序?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

初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二)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纳后立案。

(四)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不服裁定或者驳回诉讼的,可以在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案件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提前3天公告。

2、庭审。

(一)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三)证据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由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

(5)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现已修改,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即生效,而不是收到调解书即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或申请执行。

(7)向法院申请再审。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应当作出裁决(宣判)。

(10)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本院申请执行。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次接续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在提出上诉的,应当到一审法院,法院会出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开庭的,应当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开庭的案件应当提前3天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所有当事人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

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达成了判决。

(1)维持原判

(2)修改判决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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