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范围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证据

2022-06-06 19:47:37 作者:diaohaiying

第一,交通事故损失时间的范围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受害人因治疗外伤而产生的误工费,包括受害人因精神损害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而产生的误工费;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因需要参加交通事故处理而产生的经济减免费用,包括死者家属丧葬期间的费用。

当事人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损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班酬、合法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损失的业务损失和特殊工种补贴。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当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

在计算误工费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如果你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只需要门诊治疗,对劳动和工作没有影响,不赔偿误工费;二是需要明确受伤后的损失时间,是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还是调解前已经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第三,要考虑被伤害人原有的劳动能力,伤害是否降低了劳动能力。如果伤者原有劳动能力不是很高,误工费要适当减少。因为误工费是可获得利益的损失,应该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根据可得利益损失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受害者在医疗或疗养期间没有减少收入,他将得不到补偿。比如老师在寒暑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收入不受影响,因为这违背了赔偿受害人实际损失的原则。但如果受害人能证明自己在正常工资之外,还应该获得其他收入,就应该得到补偿。比如假期出车祸的老师去培训其他学生所获得的收入,就应该得到补偿。

那么,如果受害人是没有收入的人,比如家庭主妇,是否应该赔偿误工费?按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给予补偿。因为家庭主妇照顾家庭的劳动也有它的价值,只是因为价值是无形的,容易被忽视。补偿家庭主妇的误工费也符合婚姻法的精神。《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需要支付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婚姻法承认家庭主妇的劳动价值。

二。交通事故中损失时间的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和休息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息时间。但是,如果评定了伤残等级,伤残评定日期就是失去工作的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交通事故减少收入证明、误工工资表、误工纳税证明。误工证明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津贴)。奖金按交通事故发生时所在单位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其收入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收入计算)、工作时间、扣缴金额、具体扣缴金额等。

3、无固定收入,交通事故前从事某种劳动的人员,包括城乡个体工户、家庭劳务人员等。,应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4.当受害人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可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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